韬奋基金会司机管理制度

韬奋基金会司机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韬奋基金会各项规章制度和合同规定。

2.严格遵守用车约定时间;驾驶过程中,除特殊情况外,严禁接打电话;平稳驾驶,保证车内人员安全;做好保密工作,不对外传播与工作无关的信息。

3.工作时间按照基金会其他在职员工执行,因实际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偶尔加班除外;如需调休,请提前告知部门负责人。

4.按照办公室的要求,协调、保障基金会领导公务用车和各部门的工作用车需求。

5.每日车辆使用完毕后,务必停放在基金会院内,不得另作他用;如遇特殊情况,提前告知部门负责人,待部门负责人向领导汇报同意后方可另行安排。

6.负责驾驶及车辆保养、维修、清洁等工作。每次用车务必做好相应记录,包含:用车时间、用车人、出发地、里程、保养及加油时间等信息。

7.停车、加油费、保养等车辆使用中产生的费用,每周凭正规发票完成报销流程。

8.如需采购必要的车辆用品,须提前向领导汇报,经同意后方可购买,严格执行采购制度。

9.负责办公室部分行政事务性工作。包括:每周到中宣部宣武门办公区取送交换文件、各办公室饮用水供应、协调午餐、收发快递、废品回收,以及临时性其他工作。

10.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本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由基金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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