韬奋基金会安全管理办法

韬奋基金会安全管理办法

为加强安全管理,防患于未然,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韬奋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特制定本制度。

1.办公室负责基金会的安全事务;

2.办公室协助物业、消防部门做好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3.办公场所内严禁存放易燃品及其他有安全隐患的物品;

4.办公场所内不得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私拉电线安装未经允许的电器设备;

5.财务室按规定存放现金、票据;不得在财务室闲谈、会客;

6.下班时,各部门最后离会人员负责检查电脑、照明、空调、饮水机等电器电源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好,防止发生火灾和财物被盗;

7.保管好个人钱财物品,办公室内不得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注意个人财产安全;

8.如发生意外或有不正常情况,应尽快向办公室报告,情况危急须及时报警,并快速组织人员积极抢救,把损失降

到最低;

9.出现安全问题确认是责任事故的,将追究责任人经

济或法律责任;

10.本制度自2017年1月1日修订,经2024年3月26日韬奋基金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实行,由秘书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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