韬奋基金会福利管理制度

韬奋基金会福利管理制度

为吸引人才,鼓励员工长期为我会服务,有效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以增强韬奋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的凝聚力,促进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此制度。

第一条 基金会参照国家事业单位管理办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聘用员工享受的福利待遇有:培训、带薪休假、住房公积金、社会统筹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健康检查、大病慰问、因工伤残伤亡抚恤、员工死亡抚恤等。

第二条 此制度适用于基金会聘用员工。

第三条 福利种类细则

1.社会保险

基金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已聘用的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以及补充医疗保险,工会会员同时享有北京市职工互助保障中的多项保障。

2.住房公积金

基金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为已聘用的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按期发放取暖费、物业费。

3.健康关怀

基金会每年组织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为患病员工提供一定的物质慰问(由基金会、党支部、工会统筹)。为患重病员工提供大病慰问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员工因工伤残伤亡抚恤金、职工死亡抚恤金。

4.员工享受的假种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哺乳假、丧假、病假、工伤假、事假。

内容详见《韬奋基金会请休假管理制度》。

5.酌情对年度工作业绩突出,重要任务完成出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奖励。

6.岗位培训

提供讲座、参观、座谈等岗位培训;按照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经领导审核同意,报销培训费用。

7.为保证基金会日常工作的开展,依照中组部相关规定精神,基金会按月向退休后在基金会担任相关职务的领导干部发放必要的工作经费。

第四条 本制度自2019年4月1日修订,经2024年3月26日韬奋基金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实行,由秘书处负责解释。


版权所有

版权所有:韬奋基金会 2012,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3864号

技术支持:中企跨境 北京   SEO标签

营业执照

联系方式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135号10号楼

邮政编码: 100037

联系电话: 010-68319309

联  系 人: 周老师   

公众号二维码

公众号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mod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