韬奋基金会各部门职责规定(试行)

  为使韬奋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机构精简,部门工作高效,部门间配合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办公室职责

  1. 在秘书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基金会对外联络工作部门;协助秘书处领导,负责与民政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兄弟协会和其他部门的工作联络;及时传达政府职能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并抓落实;做好与外部其他部门的联络协调工作。

  2. 负责协调基金会各部门工作,做好基金会内部文书档案、人事、党务、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项工作;负责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机密文件的保管,并负责基金会的年检、换证等工作;

  3. 负责基金会文件、信件的收发、登记、保管、存档等工作;

  4. 负责基金会公章、法人名章的保管和用印;

  5. 安排基金会领导的日常重要公务活动;

  6. 负责组织协调基金会各类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会务以及服务工作;

  7. 负责基金会日常公文的处理、运转、督办;

  8. 负责理事会、理事长办公会、秘书长办公会、工作例会的记录和会议纪要的整理工作,督办落实会议议定事项;

  9. 负责基金会的对外接待及相关事务;

  10.负责基金会资产管理和办公用品的购置、管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事业发展部

  1. 负责基金会项目部的日常组织管理及运营;

  2. 在分管副秘书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基金会的宗旨和任务,积极组织开展社会调研,设计、策划年度活动项目计划,向秘书处提交年度工作计划;

  3. 按照基金会的年度计划,对每个实施项目组织可行性论证,撰写项目可行性报告和具体实施方案;

  4. 负责可操作项目的具体实施,制定预算、跟踪进度、检查项目的运行情况,并提交总结评估和验收报告;

  5. 负责项目所在地政府、事业单位、社会机构、企业单位或个人等的沟通协调工作;

  6. 负责基金会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基金会的网站建设,及时更新网站,为技术服务单位提供文字内容;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财务部职责

  1. 严格执行国家会计制度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各项规定,按照基金会作需要依法建立各项财务账目;

  2. 严格依法对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3. 负责基金会的资金安全,确保依法运作;

  4. 按照国家财务规章制定的基金会财务收支、内部控制、会计核算等内部财务会计制度执行,确保各类资金运转规范,收支清晰、准确、安全;

  5. 负责基金会的收支预算、决算的编制与管理;

  6. 负责基金会流动资金的管理,负责财务专用印章、票据、印件和支票的保管安全,及时清理债权债务,确保流动资金的安全;

  7. 负责基金会受赠、捐出物品的财务管理事项,并对保管工作及时做出指导;

  8. 负责编制和按时上报财务报告报表,如实反映基金会的真实财务状况;

  9. 负责会计财务档案的管理,做好档案的立卷、归档、保存、查询和核准工作;

  10. 接受配合财政、审计、税务等有关单位的指示、检查和监督;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 项目部职责

  1. 在分管副秘书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基金会的宗旨和任务,实施基金会“推动全民阅读图书捐赠工程”的持续推送及各项定向、定点公益捐赠工作;

  2. 积极组织展开社会调研,设计、策划年度对外的其他项目,向秘书处提交年度工作计划;

  3. 对每个实施项目组织可行性认证,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和具体实施方案;负责拟定对外捐赠项目协议,明确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4. 负责图书捐赠的仓储管理、发运工作;建立完善的图书仓储场地、设施和管理机制,以适应经常性捐赠活动的需求;按规范的图书仓储管理规定建立图书管理账簿,年终提交结存报告;

  5. 组织对外捐赠项目的实施;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合作安排捐赠活动仪式,做好会务和后期服务;

  6. 组织对实施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本制度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由秘书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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