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介绍
韬奋基金会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3-02-17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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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韬奋基金会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版)
经过10年的积累,我会已进入发展期。为进一步加强基金会内部管理,完善日常考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员工干事创业谋发展的工作积极性,最终实现我会与员工双赢的目的,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及事业单位关于绩效工资分配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会实际,在原有文件的基础上,重新修订本管理办法。
一、执行方案原则
(一)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绩效分配坚持“按劳分配兼顾效率”原则,力求客观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实际表现,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分配挂钩,年度业绩与奖金分配挂钩。
(三)探索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与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相结合,逐步建立公平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四)着眼社会收入分配全局,结合我会实际情况,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好效益与利益关系,审慎稳步推进收入分配改革。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韬奋基金会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不含退休返聘人员)。
三、工资构成与绩效奖金分配
四、绩效工资与分配
(一)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
基础性绩效工资是在满足员工基本生活需求,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设立的,在绩效工资中占比不高于80%,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设立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中占比不低于20%,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年终一次性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与工作人员出勤、年度考核结果挂钩。
(二)考核分类管理与绩效分配
基金会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分为试用期考核、续聘考核和年度考核三种。试用期考核是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的基本依据;续聘考核是根据聘用合同期满续签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实际情况,决定续聘或解聘;年度考核结果是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及职务晋升、评优、降职等的依据。
1.试用期考核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由用人部门给予考核评定,分为按期转正、暂缓转正、解除聘用三种。按期转正的,用人部门填写《试用员工评定表》(发生后两种情况时,用人部门应在填写《试用员工评定表》时做出相应说明),报办公室履行后续手续。
试用期人员发给基础性绩效工资,无奖励性绩效工资。
2.续聘考核
(1)对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续聘的员工,由秘书长和拟续聘员工签署聘用合同;
(2)对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为缓聘但本人仍有续签意向的员工,由用人部门负责人与该员工面谈,缓聘期一般情况下不超过12个月;如该员工不同意缓聘,则不再签署聘用合同。
缓聘期内,应发工资按照原工资标准的90%发放,代扣社保、公积金等款项按照原标准执行。缓聘期满后,用人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缓聘期内工作表现,报办公会议审议,做出同意续聘或不同意续聘的决定,根据审议结果签署聘用合同或解除聘用。
3.年度考核
(1)考核部门会同业务部门于每年12月至次年1月开展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年度考核以月度绩效考核为依据,全面客观评价员工一年来的工作业绩。
(2)考核部门对一般工作人员以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表现作为考核评价指标。中层干部(副处级以上)以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作为考核评价指标。
年度考核评定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
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基金会规章制度或党风廉政出现严重问题的,考核采取一票否决制,年度考核档次为“不合格”。
基金会对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可以调整其岗位工作,拒绝调岗的,基金会有权解除聘用合同。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聘用合同。按照劳动法规定办理。
(3)年度考核与年度一次性奖励绩效工资分配。年度考核合格者,发给年度一次性奖励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者,额外一次性奖励2000元。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发给年度一次性奖励绩效工资50%。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发放年度一次性奖励绩效工资。
(三)绩效考核程序
(1)成立考核小组,专门组织考评工作的开展;
(2)下达考核通知,各部门做好考评准备,填写《韬奋基金会年度考核表》;
(3)实施考核;
(4)部门负责人、分管副秘书长对员工一年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和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填写考核意见;
(5)考核小组汇总考核意见,开会研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五、奖金与分配
(一)奖金
奖金是指员工薪酬中的浮动薪酬,即由目标奖金和超额奖金构成。奖金的支付要和业绩结果充分关联,还取决于奖金与员工付出努力是否成正比。
(二)奖金分配
目标奖金与奖励性绩效挂钩,根据年度工作目标达标情况(个人和部门),决定奖励性绩效是否足额发放,如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视完成情况按比例发放奖励性绩效。
超额奖金指在年度工作目标达标基础上,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而给予的兑现奖励。超额奖金按照业务部门(项目部、事业发展部)利润的百分比提取,业务部门按照相应系数进行奖励,职能部门(办公室、财务部)参照业务部门奖金系数进行分配,部门负责人提出分配方案,报基金会领导审批后执行。
超额奖金的支付周期为每年年底。另附年度执行细则。
六、绩效考核和奖金分配结果的保管
(一)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薪级工资晋升、职务晋升、聘任、奖惩、解聘、辞退的依据;
(二)考核资料由人事部门保存(两年),年度考核评定表存入员工档案。
七、考核申诉
(一)被考评者若对考评结果有疑义,可以在考核结果公布后10日内直接向人事部门申诉;
(二)人事部门在接到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听取有关考评者的意见,经各方协商后,拟定申诉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诉者本人。
八、本办法经征求员工意见后,报办公会研究,经韬奋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第32次会议表决通过。自正式公布之日起试行。
附表1:
年 度 考 核 登 记 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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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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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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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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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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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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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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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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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及分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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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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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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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领导评鉴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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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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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处意见:
签 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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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表由北京市人事局制,适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合本会实际略加修改。
2.“部门领导评鉴意见”要明确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附表2:
韬奋基金会员工年度考核与奖励性绩效分配表
部门: 年 月
被考核人 姓名 |
是否完成本年任务 |
完成质量 A.B.C.D |
考核等次 A.B.C.D |
绩效工资 分配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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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评参考要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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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勤情况 |
能否主动遵守单位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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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责任心 |
能否充满责任感,主动承担任务; 能否独立自主、积极热情的开展工作; 能否接纳额外的任务和必要的加班; 能否为工作结果承担责任; 能否与同事和协作部门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能否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和规定; 能否按时参加相关会议和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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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 |
能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能否承受压力、克服困难完成工作; 能否及时完成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 能否根据需要主动调整和改进方法,以提高效率; 能否具备良好的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力,及时发现问题和问题的原因,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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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质量 |
差错率高低;返工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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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业绩 |
能否承担上级领导布置的临时、紧急任务; 能否承担重大任务 |
注:1.此表为部门负责人填写
2.等次划定:A.优秀 B.合格 C.基本合格 D.不合格
部门意见 |
部门负责人签字: 日期: |
分管副秘书长意见 |
副秘书长签字: 日期: |
秘书长意见 |
秘书长签字: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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