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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届中国新闻奖第十届长江韬奋奖评选细则
发布时间:
2009-09-01 10:56
作者:
来源:
中国记协网
(第十九届中国新闻奖、第十届长江韬奋奖评委会议2009年8月24日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和《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评选细则。
一、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严格坚持评选标准和评选质量,宁缺毋滥。
(三)坚持在充分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实行评委无记名投票决定。
(四)在坚持评选标准、同等条件的前提下,统筹兼顾中央媒体与地方媒体、平面媒体与广电网络媒体、内宣媒体与外宣媒体、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参评作品和参评者;关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媒体作品和长江韬奋奖参评者中来自基层、少数民族、女性新闻工作者。
(五)坚持专业评选与社会参与相结合,评选时参考参评作品和参评者在网上公示后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
二、评选会
(一)实到评委须超过全体评委人数4/5,方可召开评选会。
(二)评选会由评委会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
(三)先评选中国新闻奖,再评选长江韬奋奖。
(四)评委中途离会不能参加投票的,按实到评委投票。离会评委不能委托其他评委代为投票。
(五)从无参评作品和参评者地区(单位)的评委中产生4名监票人,负责监督全体评委投票的计票工作。
三、中国新闻奖评选程序
(一)审议参评作品资格。根据《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规定,评选委员会听取并审议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关于参评作品及相关申报材料的审核处理情况报告,关于参评作品公示情况以及对收到举报进行核查处理的报告,确认参评作品资格。
(二)本届中国新闻奖共设280件获奖作品。所有参评作品均须评委在审看(听)、讨论、评议的基础上,经分组无记名投票筛选和推荐候选作品,并经评委会全体集体讨论、评议后,无记名投票评定。
一、二等奖实行差额评选。一等奖落选作品进入二等奖候选作品名单,且排在二等奖候选作品前列;二等奖落选作品进入三等奖候选作品名单,且排在三等奖候选作品前列。三等奖实行等额评选。如列入一、二等奖落选作品后,二、三等奖候选作品数超过规定数额,则按相应数额取消二、三等奖候选作品中排序在后的作品的候选资格。
按设定的入选数额投票,可以少投,不能多投,多投为废票。
特殊情况下(各项评选条件都很优秀,只是因字数、时长限制等硬规定所限)经评委会决定可设不超过2个特别奖(与一等奖同样待遇)。如因设特别奖而突破了设奖总数额,须减少相应项目的相应设奖数额。
(三)评委分七个小组负责筛选和推荐各项目候选作品。
第一组负责报纸通讯社类消息、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版面、摄影作品的筛选和推荐;
第二组负责报纸通讯社类通讯、评论、漫画、副刊作品的筛选和推荐;
第三组负责广播类消息、评论、专题作品的筛选和推荐;
第四组负责广播类系列、访谈、直播、编排作品的筛选和推荐;
第五组负责电视类消息、评论、专题作品的筛选和推荐;
第六组负责电视类系列、访谈、直播、编排作品的筛选和推荐;
第七组负责网络评论、专题、访谈、页面和专栏、论文作品的筛选和推荐。
(四)评委分小组推荐候选建议作品。
1.预投作品。各小组按照《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规定的评选标准,在认真审看(听)、讨论、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本组负责推荐的各项目参评作品按照各项目设奖数额进行预投,然后按票数从低向高淘汰各项目20%的参评作品。如有小数点,则四舍五入。如最后一个名额出现2件并列作品,则2件作品都进入下一轮评选程序;如最后一个名额出现并列作品超过2件,则对这些并列作品进行票决,得票少者淘汰;如此轮票决后,最后一个名额仍出现并列,则全部淘汰。
2.推荐候选建议作品。各小组对预投淘汰后的参评作品再进行审看(听),并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分别按项目推荐报评委会全体评选的一、二、三等奖候选建议作品。
(1)每个项目一等奖候选建议作品按该项目一等奖设奖数额的200%(其中专栏为120%)从高票向低票取齐,每个项目二等奖候选建议作品按该项目二等奖设奖数额的110%从高票向低票取齐,每个项目三等奖候选建议作品数按该项目三等奖设奖数额从高票向低票取齐。如有小数点,则按四舍五入计算。
(2)一等奖候选建议作品须达到小组实到评委的2/3赞成票,二、三等奖候选建议作品须超过小组实到评委的1/2赞成票。
(3)如达到规定票数的各项目各等级作品多于设定的候选作品数额,按得票顺序从高向低取齐。如最后一个候选建议作品名额出现并列,则再进行票决,达到规定票数者入选。如票决后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仍并列,则二、三等奖并列的候选建议作品全部入选,一等奖候选建议作品需再票决直至取齐。
如达到规定票数的各项目各等级作品少于候选建议作品设定数额的90%(如有小数点则四舍五入),则按候选数缺额数加1("1"是指未达到规定票数作品中的首位,如是几件作品并列,则全部进入票决。下同)的和,在各项目各等级落选作品中按得票顺序从高向低取齐,然后再进行投票,达到规定票数者入选。如此轮投票后,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数仍少于设定的各项目各等级候选作品数额,其缺额不补。
(4)各项目一、二、三等奖候选建议作品名单按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序。
3.在设定的专栏候选作品数额中,中央与地方媒体须按各占50%掌握,如有小数点则按四舍五入计算。如其中一方达到规定票数的专栏少于设定数额的90%,则按缺额数加1的和,在落选作品中按得票顺序从高向低取齐,然后再进行投票,达到规定票数者入选。如此轮投票后,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仍少于设定的数额,其缺额不补。
4.各小组指定2位没有本单位作品参评的评委担任监票人,负责监督小组评委投票的计票工作。
5.各小组推荐出的候选建议作品经主任会议讨论确认后作为候选作品提交评委会全体会议评选。
(五)评委会全体评选
1.全体评委对各小组推荐的候选作品进行集体审看(听),听取各小组报告本小组评选出的候选作品情况,并进行充分讨论评议。
2.无记名投票评选获奖作品,其中一等奖须达到实到评委2/3赞成票,二、三等奖须超过实到评委1/2赞成票。
3.如达到规定票数的各项目各等级作品多于该项目该等级设奖作品数额,按得票顺序从高向低取齐。如最后一个获奖名额出现并列,须经全体评委再表决,得票多者获奖,如各项目各等级获奖作品数少于该项目该等级设奖数额的90%(如有小数点则四舍五入),可按该项目该等级设奖数缺额加1的和,在该项目该等级落选作品中按得票顺序从高向低取齐,并再进行投票,达到规定票数者入选。如此轮投票后,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数仍少于设奖数额,其缺额不补。
4.在报纸通讯社类、广播类、电视类的消息、评论、通讯(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4个主项中,每个刊播单位获一等奖不超过1个。如某刊播单位有2个及以上一等奖作品达到规定票数,取得票多的1个;如得票相同则再票决,得票多者入选,落选的可进入二等奖。
5.在全部获奖作品中,报纸通讯社类超长作品不超过2个;广播、电视、网络、论文超长作品各类不超过1个;如达到规定票数者,超过设定数额,取票数多者;如未达到规定数额,空缺不补。
6.在专栏作品设奖数额中,中央与地方媒体各占50%,如有小数点则按四舍五入计算。如其中一方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少于所占数额的90%,则按缺额数加1的和,在落选作品中按得票顺序从高向低取齐,然后再进行投票,达到规定票数者入选。此轮投票后,如达到规定票数的专栏作品数仍少于设奖数额,其缺额不补。
7. 各项目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名单按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序。
四、长江韬奋奖评选程序
(一)长江韬奋奖由评委会全体会议评选。评选中既要坚持标准,又要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统筹处理各方面的关系。
(二)审议参评者资格。根据《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规定,评选委员会听取并审议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关于长江韬奋奖参评者相关申报材料的审核处理情况报告,关于参评者公示情况以及对收到举报进行核查处理的报告,确认参评者资格。
(三)预投候选人。评委按照《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规定的评选标准审阅参评者材料,并进行充分讨论评议后,一次分两张票预投长江、韬奋系列候选人各13名,可以少投,不能多投,多投为废票。
在13名候选人中,长江系列奖候选人局级干部不超过20%(3名),韬奋系列奖候选人局级干部不超过30%(4名),如有小数点则四舍五入。如得票前13名中局级干部超过规定数额,按得票顺序从高向低取齐,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再票决,得票多者入选。取齐后空出的候选人名额由得票排在其后的非局级干部递补。
(四)正式评选。
1.在对长江韬奋奖两个系列各13名候选人进行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获奖者。长江、韬奋两个系列分两张票同时投,每位评委各投10名,可以少投,不能多投,多投为废票。其中,局级干部长江系列不得超过20%(2名),韬奋系列不得超过30%(3名)。可以少投,不能多投,多投为废票。
2. 获奖者须达到实到评委2/3赞成票。如达到规定票数者多于设奖数额,按得票排序取齐;如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再票决,得票多者获选;如达到规定票数的少于设奖数额,则按缺额数加1的和再进行投票,超过1/2赞成票者获奖。如此轮投票后仍超不过1/2赞成票数,缺额不补。
3.如达到规定票数的局级干部长江系列超过2名,按得票排序取前2名,如少于2名,缺额不补;韬奋系列如超过3名,按得票排序取其前3名,如少于3名,缺额不补;如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再票决,得票多者入选。
五、评选后续工作
(一)评选结束后,中国新闻奖获奖作品和长江韬奋奖获奖者,连同评委名单、评选程序一并在新华网、中华新闻传媒网(中国记协网)和中国新闻出版报上公示,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评奖办公室对事实性举报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告评委会决定。对于评议意见将转获奖者单位、获奖者,在今后工作中参考。
(三)评选结果在公示及相关工作结束,并报经中宣部审定后揭晓。
六、评选纪律
评选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两奖评选办法和本评选细则,对评选会上的讨论、投票情况要注意保密。如发现评委和工作人员在评选过程中向有关人员透露讨论情况,或有接受钱物、有价证券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评委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今后不再聘其担任中国记协主办的各项评选活动的评委;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给予相应处罚。
七、本评选细则经中国新闻奖评委会全体会通过后施行。评选细则未尽事宜,委托评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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