韬奋基金会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发布时间:
2014-06-09 00:00
作者:
来源:
韬奋基金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已于2014年5月7日发文(财税[2014]36号文件),将韬奋基金会列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民政部联合审核确认的“获得2013年度第二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按照民政部的有关规定,凡是等级评估达到3A级或者连续两年年检“合格”的社团组织均可以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资格。我会同时符合两项标准,2013年6月,我会按照规定及时提交申请免税资格的相关文件,通过近一年的审核确认,我会的免税资格获批,并在民政部网站上予以公布。因此,自2013年1月1日起,我会开具的公益性捐赠发票均享有税前扣除部分企业所得税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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