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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古籍工作重点课题发布
发布时间:
2022-08-15 00:00
作者:
来源:
2022年度古籍工作重点课题公告
古办发〔2022〕43号
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为提高古籍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进国家古籍数字化工程建设,促进古籍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发布2022年度古籍工作重点课题,面向全国古籍工作相关单位征集课题研究承担方,请具备条件的研究团队按照申报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附件:1.2022年度古籍工作重点课题
2.2022年度古籍工作重点课题申报说明
3.古籍工作重点课题立项申请书
4.古籍工作重点课题论证单
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9日
2022年度古籍工作重点课题
1.古籍工作社会效益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调研目前古籍工作各环节社会效益评价的基本情况及问题,着眼健全完善古籍工作评价机制和评价办法,结合具体案例研究提出操作性强、适用面广、可量化的古籍工作领域社会效益评价指标体系。
2.古籍整理、出版及数字化成果公益性利用研究
研究古籍整理、出版及数字化成果公益性利用所涉及的知识产权、质量保障、运营维护、产业生态和产业链条等问题,探索高质量古籍整理作品、出版成果及数字化产品公益开放和高水平开发利用的路径,提出具体工作建议。
3.古籍存藏机构数字化资源公益性利用研究
研究国内外古籍存藏机构数字化资源开发利用的基本模式、主要经验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我国古籍存藏机构数字化资源公益性利用、完善古籍资源便捷使用机制的政策建议和工作方案。
4.海外典籍数字化技术调查与应用研究
掌握海外采取高新技术深度开发利用典籍文献的最新进展和发展方向,研究评估相关技术与理念应用于我国古籍文献转化利用工作的前景,在此基础上系统化提出下一阶段我国古籍文献智能化开发的重点方向和发展步骤。
5.基于古籍数字化的大型知识库建构研究
在总结现阶段古籍知识库建设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研究基于古籍数字化的知识库建设方向和相关配套措施,开展对超大规模、具有文化战略价值的知识库的技术预研,提出总体框架、建设方案、技术标准规范和应用场景。
6.专题性古籍数字化资源建设调查与研究
全面摸清现有专题性古籍数据库资源情况,总结成绩经验,结合实例分析问题及产生原因,研究专题数据库的科学分类,结合学术文化发展需要,对下一阶段专题数据库发展提出政策建议。
7.古籍数字化资源平台互联互通研究
开展国内古籍数字化资源平台建设情况调研,在掌握平台开发进展、开放服务、技术标准等基础上,着眼于古籍数据流通和协同管理,研究推动古籍数字化资源互联互通、汇聚共享的工作模式和技术方案。
8.古籍数字化人才培养方案研究
结合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针对学位培养、学术活动、职业培训等不同要求,研究系统性古籍数字化人才培养方案,提出古籍数字化学术训练、技能培训课程体系及相关教材编写计划。
9.古籍图书编校质量差错认定细则
系统分析总结古籍图书编校质量问题,结合《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率计算方法》要求和长期实践形成的古籍整理出版规范,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古籍图书编校质量差错认定细则,推进古籍整理出版规范化建设。
2022年度古籍工作重点课题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条件
古籍工作管理部门、业务单位以及相关出版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可以作为课题负责人组织研究团队申请古籍工作重点课题(限报1项)。
(一)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中央宣传部课题研究有关管理规定;
(二)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处级及以上职务;
(三)具有与所申报课题相关的专业知识背景及科研成果,并组织不少于3人参加的课题组;
(四)在以往的课题研究过程中未出现违规问题。
二、完成时间
2022年度重点课题须在2023年9月底前提交课题成果并完成结项验收。
三、课题经费
每个课题资助额度10万元以内,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研究工作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课题立项并签订协议后,课题经费将由中央宣传部按照协议约定的额度拨付。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课题申报材料包括《古籍工作重点课题立项申请书》及《古籍工作重点课题论证单》。
申请人要把握课题研究任务,根据自身研究专长选择课题,围绕选定课题,明确研究的主要内容、目标、方法、步骤、成果形式及其对古籍工作管理部门的应用价值等,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提出整体研究方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已获立项者即予撤项,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当事人所在单位。
请于2022年9月5日前,将《立项申请书》及《论证单》一式五份寄送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40号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100052,电话:010-83138145,010-83138147),信封上注明“课题申报”字样;《立项申请书》及《论证单》电子版(文件名统一为“申请书-负责人所在单位-项目名称”与“论证单-负责人所在单位-项目名称”)同时发至以下邮箱:LDXZ@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立项评审工作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课题,按照同行评议原则和回避制度,由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专家评审。课题确定后,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申请人发出《中央宣传部课题研究项目立项通知书》和《中央宣传部课题研究项目委托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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